福建师范大学文书档案查阅办事指南

时间:2019-03-12浏览:1409设置


   一、办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,节假日除外。

   二、办理地点: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209

   三、办理流程:



   注意事项:

   1、台、港、澳同胞、海外侨胞要求利用档案,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,外国人要求利用档案的,须经外事部门介绍和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,再按上述手续办理。

   2、凡向档案室移交、捐赠、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,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。

   3、《档案利用审批表》 (在网站“下载中心-文件下载”处下载)

   4咨询电话:0591-2286707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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