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2日上午,学校档案馆接收了李岚清同志赠授的校训篆刻印章,并办理了实物档案移交和登记手续。这枚印章由李岚清同志亲手篆刻,尺寸为4.8×4.8×9.3厘米,精致典雅。印文用小篆字体篆刻了我校校训“知明行笃 立诚致广”,边款用草书字体篆刻校训以及“赠福建师范大学李岚清刊甲午初春”字样。作为曾长期主管国家科教事业的党和国家领导人,多年来,李岚清同志一直关心着我校的建设与发展。他曾于1993年、1997年和2013年三次莅临我校,见证学校的发展变化。
此次实物档案的接收,是我馆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体现,是我校各部门各单位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、同部署、同落实的见证,是档案馆进一步丰富馆藏的重要举措。我馆将继续与学校各个部门密切联系,相互配合,主动出击,做到各门类档案材料应归尽归、应收尽收。
校党委书记林和平代表学校接受印章
档案馆
2017年3月22日